公司:沈阳中科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98号 电话:024-86421255 13109877457 传真:024-86405202 E-mail:sxw610331@vip.163.com 邮编:110004
本报讯(记者汪红)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,本市首部规范“既有建筑”抗震加固的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。
今后,大型商场、电影院、医院病房、中小学教室等重点场所,进行抗震加固后,抗震设防标准须超过8度(烈度);而经抗震加固后的建筑,其后续使用年限应至少达30年。
记者了解到,该标准名为《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》,是北京市首部规范“既有建筑”的抗震鉴定加固地方标准。“既有建筑”指本市已经竣工并且正在使用的建筑,但不包括古建筑、烂尾楼和危房。
经过抗震加固的建筑,应满足规定的“后续使用年限”,至少应达30年。